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及《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根據2023年8月4日工信部發布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微信公眾平臺ICP代備案管理系統將提供新增備案、變更備案、注銷備案等服務,協助開發者完成微信小程序備案。現將備案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必要性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主辦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開發者需(xu)依法(fa)履行備案(an)手續(xu),未按要求履行備案(an)手續(xu)的(de),微信小程序(xu)不(bu)得開展業(ye)務,平臺不(bu)提(ti)供上(shang)架服務。(具體(ti)安排請參照(zhao)“備案(an)期限要求”)
二、備案期限(xian)要求
1、若微(wei)信小程序未上架(jia),自2023年(nian)9月1日(ri)起,微(wei)信小程序須完成(cheng)備案后才可(ke)上架(jia);
2、若微信小(xiao)程序已(yi)上架(jia),請于2024年3月(yue)31日前完成備案,逾期未完成備案,平臺(tai)將按照備案相(xiang)關規定(ding)于2024年4月(yue)1日起進(jin)行清退處理。
三、備案指引
1、微(wei)信公眾平臺ICP代備案管理系(xi)統:
2、備案(an)操(cao)作:請見文檔(dang)
備(bei)案系統(tong)將于9月1日上線(xian),若在備(bei)案過(guo)程遇到任何問題,可通過(guo)備(bei)案系統(tong)里(li)的客服入口(kou)進行(xing)咨詢。